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 记者3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主办(使用)单位开展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并对“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数字工信”“京办”“津心办”“浙政钉”“闽政通”等第一批52款政务应用程序完成备案。
根据办法规定,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禁止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已通过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持续做好自查自评,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加强全周期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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