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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心城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

新供地的房地产项目实行现房销售


本报讯(记者 张 勇)“现房销售,交房即可拿到房本,买这样的商品房,我们心里踏实。”近日,羊山新区市民刘先生正在装修新房,他购买的商品房属于美好未来社区的现房。“商品房本来就应该现房销售,消费者一手交钱一手拿房,公平公正,避免了建设过程中的等待乃至逾期不能交付等意想不到的麻烦。”刘先生对信阳市新颁布的现房销售政策非常满意。

为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化风险、去库存、控增量工作,保持合理的住宅去化周期,动态调整住房供应节奏,从根子上避免新的问题楼盘出现,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阳监管分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信阳市中心城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严控预售许可条件,在建项目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未开工项目及已签订框架协议的项目实行封顶预售,新出让土地的项目实行现房销售。二是严格预售资金缴存。将预售资金专户专存,明确开发企业、按揭贷款发放单位、网签备案主管单位的责任。三是规范预售资金使用。规范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的使用。四是严格实行项目开发公司制。明确项目开发公司依法行使独立法人权利,项目交付前严禁投资人违规抽调、挪用项目开发公司销售、融资等资金,严禁抽逃出资或提前分红,不得超资质等级开发项目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的最大亮点是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新供地的房地产项目实行现房销售。现房销售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若干措施》通过逐渐缩小预售与现售的差距,以平稳、渐进的方式推进预售向现售转变,加强了政策前后衔接,既尊重了老项目既有的开发节奏,又给新供地的房地产项目明确了现房销售的准则。

“作为全省首个明确实行现房销售的城市,我市推行现房销售,消除了以往期房销售的交付风险,对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做好去库存、控增量、提质量以及防范市场风险均有积极的作用。”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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