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 童
“电动车有问题的电池已经换了新的,感谢热线办替我维权。”近日,固始县刘女士对记者说,“希望更多的商家能够诚信经营。”
据刘女士称,她于去年3月在固始县蓼北路一家电动车专营店花2300元购置了一辆电动车,最近她发现该电动车的电池蓄电能力出现了明显的质量问题,按她的说法“显示充满了电,根本跑不远”。根据购买时商家的承诺,该电动车电池的质保期为15个月,质保期内因电池自身原因出现不能正常充电放电或蓄电量明显下降可以换新。
当刘女士带着质保凭证前往该专营店要求更换电池时,却遭到商家的拒绝。
“他们说店铺老板换了。”刘女士说,“我的电动车是以前的老板卖出的,他们不了解情况也无法提供质保。”
刘女士感到十分不满也很无奈,在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刘女士决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处理,保障她的合法权益。
固始县热线办接到刘女士的诉求后,立即通知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规处理。相关人员对刘女士购车和质保时间确认后,向商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商家应当履行的售后服务义务。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释法说理和沟通调解,商家最终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同意为刘女士更换新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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