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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护航美丽信阳的“一城之绿”


本报讯(记者 王凌云)8月3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全票通过,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此,山水茶都、美丽信阳的“一城之绿”增添了法治力量的坚强护航。

城市绿化,对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宜居功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推进“1335”工作布局,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城市绿化水平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适应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持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推动解决新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今年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推进城市绿化立法工作。法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先后经10余次调研论证形成初稿,两次向社会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线上监督评价平台、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等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邀请了园林专家全程参与立法,着力提升法规质量。

据悉,批准后的《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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