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方志)如今,“叫个滴滴”(乘坐网约车)已成为广大市民一个重要的出行方式。但是,网约车市场一直存在着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很多私家车车主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前提下进入市场,成为“黑车”,给乘客的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带来威胁。
为促进网约车行业良性发展,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7月16日,中共信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
根据《通知》要求,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聚合平台和广大网约车驾驶员,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经营许可和相关证件,即网约车运营企业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接入平台的网约车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记者从部分网约车运营企业获悉,当前,我市已要求各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聚合平台须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对于《通知》的发布,我们表示欢迎,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工作。”信阳中原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梅燕告诉记者。
市交通运输局要求,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聚合平台和所有不具备资质的网约车驾驶员,应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动配合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共同维护我市网约车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网约车市场高质量发展。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