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从源头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以高息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融资的行为,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案情摘要
方某、周某等7名人员合谋建立“ACF亚洲慈善联盟”互助平台及“亚洲慈善联盟”网站,吸引了大批有短期融资或借贷需求的会员,7名不法分子共同出资购买设备、创建平台,并开始排单。在该平台中,“提供帮助”代表打款,“接受帮助”代表收款。“提供帮助”会员与“接受帮助”会员经后台匹配后,由“提供帮助”会员打款至“接受帮助”会员的银行账户。方某等人利用会员匹配成功打款后无法提现的三天冻结期,通过后台暗箱操作,将会员投资的人民币150万元左右匹配给方某等7人,并持续此类操作直至平台崩盘。
后经警方查明,上述互助平台无任何实体经营或投资理财项目,本身不产生任何收益。不法分子以高息为诱饵发展会员,并以会员投资的资金来支付其他会员投资的本金及利息制造赚钱假象,实为拆东墙补西墙,最终资金链断裂跑路。
风险提示
注意防范利用非法APP集资诈骗的金融犯罪活动,一些机构和平台打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旗号,通过虚构项目标的、承诺高收益、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等手段,进行自融或变相自融,形成庞氏骗局,触碰非法集资底线。
应当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观念,切勿只顾追求高收益就稀里糊涂投资了业务不懂、风险不明的项目,要了解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保本不可能高收益,高收益往往是陷阱。(戴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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