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泽垚)“您好,鉴于您在明港冰雪颍烘焙坊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系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后,能够迅速按要求进行整改,平桥区税务局明港税务分局现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近日,在平桥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平先生感受到平桥区税务局“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的“温度”。
“多亏了税务局执法人员的悉心指导,我这才明白不管店面大小,都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以前我没有主动提供发票的意识,税务局执法人员耐心讲解了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纳税法律知识,为我日后的合法规范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平先生颇有感触地说。
自创新开展“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以来,通过税法宣传、纳税教育,平桥区税务局向市场主体普及了相关税法知识,让纳税人明白错在哪里,避免再犯,推动纳税人从“首违”到“不违”转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税源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违法行为有效减少,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显著增强,税企关系显著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执法程序规范,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应用,规范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和文书送达等税务行政执法环节,有效控制执法风险。同时,对于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优先选择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不仅阐明法律规定,而且加强沟通交流,讲法律也讲人情,让税务执法既有法度更显温度。”平桥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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