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方志)昨日,记者从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响应“激发消费活力”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该局根据近期我市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了消费警示提示。
据了解,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发布的消费警示提示,内容涉及食品消费、理性消费、网络消费、预付款等内容。
食品消费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口碑好的商超和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同时要做到“三查三留意”。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的商家就餐。选择网购食品要查验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要保持消费理性,购己所需,选择信誉好的商家进行消费,不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还要警惕价格“陷阱”,面对“满额减免”“多买返券”“跨店累计优惠”等促销打折活动要保持头脑清醒,了解所购商品平时价格,货比三家,谨防商家先升后降。
针对网络购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经营资质齐全的网络平台,并选择信誉良好的网店购买商品。付款时,要在常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微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
预付消费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务必要理性谨慎。应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不要一次性充值过多,并签订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凭证,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快递单等,并妥善保存。遇到消费纠纷时,可首先选择自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应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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