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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化纷争 倾心为民促和谐


本报讯(李 帅)2月18日,平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以高效快速的处置服务,成功为4名劳务人员调解好人事纠纷,得到了令事件双方认可的结果,受到了当事人的表扬和称赞。

据了解,我市一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转产,在对现有部分员工分类安置时,王某等4人因工作岗位被撤销,企业与王某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023年底,王某等4人离职时与公司就经济补偿金等事项口头协商达成一致,但直到今年开工,公司仍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

接到仲裁申请后,仲裁院工作人员立即与涉事公司取得联系。仲裁员了解到,公司对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表示认可,但因去年部分业务回款未到位,目前未能支付。仲裁员将了解到的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王某等人,同时向该公司阐明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期支付,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最终,仲裁员在综合考虑后,建议该公司先期支付部分金额,后续分期支付。双方当事人表示一致同意,并确定后期支付日期。随后,仲裁员当场出具调解笔录,由双方签字后,公司当场支付先期款项。王某等4人的案件调解成功,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平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对受理的案件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调解举措,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有效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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