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前先后在两家企业实习,一家给了工资,另一家一分没给,房租、伙食费、交通费都是找家里要的,感觉很不公平。”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的杨晓对半月谈记者说,3个月实习自己一直很努力,希望通过良好表现最终留在公司。“公司一直对我说,不好好表现,到时不但不能入职,实习鉴定也不给盖章。为此,我卖力干活、使劲表现,加班熬夜做了不少项目,结果最后告诉我公司压根儿没有招聘计划。被骗了3个月,你说气不气人?”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表示,实习单位对实习生权益的侵害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报酬,尤其是职业院校的部分实习生,其工资报酬通常远低于同岗位劳动者,甚至没有;二是休息休假,实习生经常被要求超长加班,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三是职业安全卫生,一些实习单位工作条件较差,没有对实习生进行足够的培训和保护,后者易遭受职业伤害。
三大因素致难以说“不”
实习生遭遇“身份”困扰。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华等人说,实习生尚未脱离校园,其实习身份目前在法律法规上尚无明确界定。这使得在实践中,实习生往往被排除在劳动法之外,多数情形下难以认定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由于不被认定为劳动者,实习生权益受损时没勇气说“不”。
实习生维权意识弱、顾虑多。业内人士介绍,个别学校与劳务公司、用工单位相互串通,漠视实习生的权益保障。一些职业院校和企业为追逐利益,通过组织学生实习牟利。学校通过市场推广以吸引新同学报考,企业则借机使用低廉劳动力。
与此同时,求职不易的现实处境让不少实习生容易忽视自身权益保护,一些学生未签订协议就开始实习。他们身处弱势地位,议价能力低,权益受损只好自认倒霉,更容易遭受恐吓、报复不敢维权。
相关规章责任不明晰。娄宇表示,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2年1月新修订的有关规定印发实施。然而,相关部门的分工衔接不够明确,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也较为欠缺,如缺乏监察执法的督促机制。由于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也就不属于劳动监察的执法范围,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是监督职业院校,对实习单位往往难以监督。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违规违法之后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这些责任是否能对实习单位形成有效震慑等,都有待进一步明晰。
多措并举守护公平正义底线
完善司法解释。毕业季的实习生是就业型实习生,应给予他们与一般劳动者相同的法律保护。对此,应在司法解释上积极作为,以完善的法治为其撑腰。娄宇建议,消除主体身份对劳动关系认定的障碍,只依据提供劳动的方式来认定劳动关系。主体身份对劳动权益保障的影响,可以通过在劳动法上做“减法”的方式来调整。
引导企业承担学生实习的主体责任。朱华认为,教育部门应密切关注学生实习环境,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企业与实习生要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并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
完善监督机制。受访人士建议,相关部门要压实监管部门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相应培训、教育等责任,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企业实习合规情况作为综合评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标。同时,在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方面,对合规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正向激励。
(据《半月谈》)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