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栗 瑞)陈某没想到,外出游玩的自己会那么“幸运”,居然捡到了一部看起来崭新的iphone12。为了充点“经费”,陈某转手便将手机卖给了二手手机店。事情过去很久,就在陈某早将其抛之脑后时,却接到了来自息县人民法院的电话。
近日,家住浙江某地的冯某从网上向息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为了这件事,她已经奔波了数个日夜。两年前,冯某从网上购买了一部iphone12,但用了没多久,就不慎丢失。手机虽然不值钱,可是里面承载了她大量的工作资料、重要照片和青春美好回忆。手机丢失以来,冯某从未放弃寻找这部手机。终于,冯某通过报警及手机官网协查等手段定位到了拾取手机的陈某。可是,好不容易辗转联系上陈某,却没想到陈某已经将手机卖给了二手手机店,而该手机又被不知情的顾客买走,现已无法追回。愤怒之下,冯某转而与陈某协商赔偿问题,但因对赔偿金额认识差距较大,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冯某一纸诉状将陈某诉至法院。
承办人张恒收到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梳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案件通过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了审理。庭审中,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就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阐述。最终,双方当事人经过法官调解达成一致意见,陈某现场转账赔偿了冯某的损失,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