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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我市平桥区通过水利部第六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

本报讯(记者 郑 虹)近日,水利部公告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将河北省大城县等323个县(区)命名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我市平桥区位列其中。据了解,目前全国已经累计创建六批共1766个达标县(区),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其中,黄河流域9个省份建成647个达标县(区)、建成率达67%,京津冀地区建成148个达标县(区)、建成率达74%,引领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对节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指导各地认真开展达标创建,依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和《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等严格开展复核,推动达标县(区)全面提升节水管理水平。

据悉,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对表对标重大部署。二是全面提高节水能力。三是加快建设节水载体。四是有效提升用水效率。

下一步,水利部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对达标县(区)进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管理,组织对建成满五年的达标县(区)进行评估,研究建立“亮灯摘牌”机制,发挥好达标县(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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