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平桥区税务局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让办税更便捷


本报讯(何泽垚 张 远)近日,市民王勤要转让自己在平桥区明港镇农工路的一套房子。按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提供家庭成员、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等证明信息后,可以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王勤和购买方相约来到平桥区办理税费,到了窗口,才发现户口簿、结婚证等资料还遗留在浉河区的家中。

“您好,没必要再慌着跑一趟回去拿资料,您这种情况符合新出台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虽然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容缺办理服务。”在平桥区明港镇不动产交易中心契税窗口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王勤完善了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信息以及转让房产的基本信息,同意并签署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本以为要白跑一趟,没想到丝毫不影响业务办理,真是既便捷又贴心!”王勤深有感触地说。

“房屋交易业务较为特殊,从办理房屋登记、缴纳契税到拿到不动产产权证书整个过程耗时较长。纳税人为了享受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征契税等优惠政策,往往在公安、民政、房管、税务等多个部门来回奔波。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有效打通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堵点,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平桥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孔巍介绍。

从一摞证明到一纸承诺,简化的是烦琐的资料报送,强化的是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自2021年7月1日起,平桥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总局推行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广泛深入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政策实施以来,纳税人享受承诺即办便利超过200户次,切实降低纳税人房屋交易成本。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