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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立法 让生活更美好


《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报讯(记者 高晶晶)8月29日,《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百花之声信商之家举行。《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信阳市立法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全省首部关于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意味着我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即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据了解,为践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呼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市委、市政府围绕“1335”工作布局,结合实际提出了“创新拼搏当前锋、美好生活看信阳”发展愿景,在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上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市人大积极响应工作决策部署,主动破解改革难题,及时把制定《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作为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法工委牵头成立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序推进《条例》制定各项工作,确保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条例》总结提炼了我市多年来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探索成果,具有坚持法制统一、体现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等特点。在立法征求意见时,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凸显信阳地方特色,围绕“拆墙透绿”“城市书屋”等城市治理探索,“园林绿地”“口袋公园”等城市景观塑造,“户外广告设置”“停车设施”等城市空间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在贯彻实施上,市农业农村局表示将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治理重点、开展分类治理、严格考评奖惩,推动信阳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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