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谭 宬)昨日,笔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在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中,信阳市被确定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信阳市坚持以高标准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切实通过示范区创建引领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提升,持续擦亮“信用信阳”城市品牌和“信易贷”服务品牌,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进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3年信阳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连续3期进入全国50强、2022年以来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实现城市信用建设“开门红”,近12个月平均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居全国261个地级市第71位、全省第3位。
市发改委财金信用科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持续加强对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不断推进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我市将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信用环境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全省乃至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信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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