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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参与强制执行 助力破解“执行难”


本报讯(魏秋月)执行不动产,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中的难点问题。为破解强制腾退不动产的工作难题,浉河区人民法院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司法工作举措,引入公证参与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出动6名执行干警出发前往执行现场,对整栋办公楼进行强制开锁并归还给申请人。

案件起源于信阳某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杨某某、第三人信阳市某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浉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要求杨某某归还其占有的办公楼全部房屋,但被执行人据不履行法院判决,合作社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归还办公楼不动产,执行干警实地调查后发现,整栋房屋无人居住,处于闲置上锁状态,但屋内有少许财物。执行干警向领导汇报后决定依法采取强制交付执行措施,但因强制执行中涉及转移房屋内部财物,浉河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机制,引入公证处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通过“第三方”中立机构,在当事人拒不到场的情况下,保证执行过程中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避免新的纠纷发生。

整个执行过程,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参加,采取拍照、摄像的方式,将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客观、完整地记录,对屋内滞留的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经过一上午的努力,房屋所有房间开锁完毕并现场交付给申请人,至此浉河区人民法院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历时4小时圆满结束。

下一步,浉河区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创新公证参与法院执行环节的司法辅助事务,通过引进公证服务有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因案因地精准施策,为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再发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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