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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安静考试环境


我市发布2023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知

本报讯(记者 孟 磊)2023年中高考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信阳市2023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中高考期间特定时间段和区域严禁各种施工,加强监督执法,严格加强噪声监管,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源管控。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要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行为,因特殊情况需要抢修、抢险的,须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在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促销、广场舞、体育锻炼等产生噪声污染活动的管理力度,考场周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产生噪声干扰考场,对违者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严处;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中高考期间,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在考场周围严禁机动车鸣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产生噪声干扰考场;增大环境执法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督促企业按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落实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噪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还指出,中高考考试期间,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主动担当,派出各级执法人员对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对性质恶劣的噪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严格依法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12345、12369、110等信访投诉渠道要确保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随时接待受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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