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交警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唐 娜)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轻交通意外伤害后果,自5月18日起,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把宣传和治理相结合,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该县交警大队在辖区主要路口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检查过程中,笔者看到不少驾乘人员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采取五选一的教育处罚措施,详细讲解在事故发生时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保障自身生命安全,教育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养成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不少驾驶人员在交警“教育+劝导”的处理方式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纷纷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认真佩戴头盔。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防线。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头盔,能够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亡风险,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该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负责人表示,本月底,县交警将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着力提高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的头盔佩戴率,全面提升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防护水平,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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