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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引纠纷 法官执行促案结


本报讯(谢欣冉 李梦杰)“谢谢你们帮我追回了这笔货款!”拿到货款的申请人连连向法院干警表示感谢。近日,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亮亮倾力调解,仅用3天就快速执结一起因单方违约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

原告周某长期经营花生收购生意,2021年4月,被告谢某称有花生可以卖给原告,双方协商谈妥后,约定原告先付给被告2万元花生预订款,待花生成熟后被告统一交付花生货物。后原告按约履行义务,但被告收款后迟迟拒绝交付花生。原告多次催收未果,诉至平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退还货款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绝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办理人张亮亮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采取“法理+情理”方式,耐心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希望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并向其释明了如拒不履行的后果和影响。经过数小时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从抗拒到犹豫,从犹豫到认同,最终将案件款2万余元全部转入申请执行人银行卡账户。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仅用3天顺利执结。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平桥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平桥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释法析理,优化执行措施,注重以较小的执行成本取得事半功倍的攻坚效果。下一步,平桥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企业家安心经营,促进法治化、诚信化建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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