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 英)2月10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的物质基础,我市对全年依法足额上缴上级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将全额返还其上缴的工会经费。
据了解,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2]47号)精神,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第146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支持政策暂定2年,即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0年以来,市总工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累计返还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35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促进了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市总工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全额返还全年依法足额上缴上级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经费返还统计周期为上年10月至本年9月,预计将返还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1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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