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依钒)19日,市教体局就做好普通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发布通知,我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我市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农历腊月初九至次年正月十六),初中阶段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期末测试和统考的学校,可以采取线上的方式或者下学期开学后进行。要严格保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如遇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再做调整。
市教体局通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要求,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新十条”要求,一校一策,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指导师生正确认识新冠肺炎病毒,不焦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聚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此外,各学校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分层布置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加快推动我市“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