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12月9日,在《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前一天,我市举行《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桂荣介绍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在《条例》制定中,市人大常委会立足“破”,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着眼“固”,总结提升经验做法;落实“改”,前瞻谋划创新举措,如根据第三方反馈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体验感不佳”,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数据共享,强化电子材料使用,实现“一网通办”;我市组建的“红色店小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一对一”服务,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认可,第二十九条作了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无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规定,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定下来;第七条至第九条、第十一条等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审批”做了明确要求。
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苏新荣介绍,《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这是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重要举措。制定《条例》有着重大意义,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迫切需要,是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破解痛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条例》的及时出台,从法治层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活动提供“硬核”护航和法治支撑,彰显了我市坚定不移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并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