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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申请 零跑腿 零成本


商城县创新推出诉讼费退费“免申即享”机制

本报讯(郭泽森 李根伟 吴文狄)为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规范诉讼费退费流程,减轻企业群众诉累,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以“应退尽退、一次退清”为目标,将“当事人申请退”变为“法院主动退”,实现诉讼费退费“免申即享”。

此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时需先到法院提交一系列书面材料,再由法院工作人员逐级审批签字后交由财务人员审核办理,耗时较长。为解决这一痛点,商城县人民法院创新推出退费“免申即享”机制,实现当事人退费“零申请、零跑腿、零成本”。

诉讼费退费“免申即享”机制分为两个流程:在立案时,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网上退费“免申即享”事项,指导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退费账户;在案件审结后,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的,由案件承办法官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根据生效文书上的诉讼费承担情况,通过“智慧审判系统”登记退费信息、提交退费申请,由财务人员审核后,即可进行退费。

同时,对需要补交诉讼费的当事人,由承办法官及时向其发出《诉讼费用补交通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相关后果,督促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用,逾期仍未缴纳的,由执行局强制执行,确保诉讼费“应退尽退、应追尽追”。

该创新机制解决了诉讼费审核多、退费慢问题,进一步优化了法院诉讼服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该项创新举措实施以来,商城县人民法院主动为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156笔,累计金额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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