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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连喝两顿酒 醉驾上路被查处


本报讯(田连合)虽然当前“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已深入每个驾驶人心中,但是仍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将法律与安全抛之脑后,驻马店市确山县双河镇的李某就是这样,他中午喝白酒晚上又喝了3瓶啤酒后依然驾驶白色的宝马轿车上路行驶,结果被明港交警查处。

11月19日晚8时40分许,明港勤务大队民警、辅警在明港镇建设路北段对一辆号牌为湘FW×××9的白色宝马小轿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面部红晕,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经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6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调查得知,该驾驶员叫李某,男,持C1驾驶证,证号:4128211989××××××××6,户籍地:驻马店市确山县双河镇陈某村二组,家住平桥区明港镇农工路。19日中午其和朋友在双河镇聚会时饮用4两白酒,然后在酒店玩至傍晚,晚饭中又饮用了3瓶啤酒。酒后李某驾驶湘FW×××9的白色宝马小轿车经333省道往家里赶赴,行驶至明港镇建设路金水源路段时被明港交警查获。民警立即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河南圣德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血醇作出检验结果报告,确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34.05mg/100ml,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明港交警友情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更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始终严厉打击的重点。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广大驾驶员务必克服侥幸心理、切勿触碰酒驾、醉驾“高压线”,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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