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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到现场,半小时促和解

平桥法院高效执结 获点赞


本报讯(王雪阳 易希临)“你好,孙法官,我是陈某某,我发现了被执行人肖某威的车子,你们快过来……”10月31日上午,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孙斓接到一通举报电话,由她承办的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举报发现了被执行人隐匿的车辆,请求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接到电话后,孙斓迅速出动前往,一小时内到达现场,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仅用半小时时间便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了欠款。

2020年3月,被执行人肖某威名下的两辆汽车在信阳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维修,共产生维修费3091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后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多次催收欠款,但肖某威暂还5900元后再无还款。无奈之下,销售服务公司诉至平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肖某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款3091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向平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孙斓向被执行人肖某威发出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肖某威名下有车辆登记信息,由于该车车贷尚未清偿,已被相关公司查封扣押,其他并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在接到财产举报电话后,孙斓随即出动赶往,现场联系肖某威,要求其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告知要么履行欠款,要么就对其车辆采取扣押措施。经过交涉,被执行人将所欠款项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案件至此得以顺利解决。

“一个电话你们就立刻赶来,当天就拿到了全部欠款,太感谢你们了,执行效率真高!”拿到执行款后,陈某不停地表示感谢。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及时得到兑现。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行动精准快速,用铁腕手段督促被申请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保护了中小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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