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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积极履行学生资助支出责任

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10月24日,市财政局公布了市级财政今年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任务情况。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市级财政已下拨上级转移支付学生资助类教育资金11038.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572.6万元。

在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任务上,市财政部门切实保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切实保证按资助面核算的资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及时下拨各阶段学生资助资金。截至目前,2022年,已下拨上级转移支付的建档立卡学前教育保教费资金37.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资金412.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705.5万元、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资助资金1327.8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资金4326.4万元、高等教育国家奖助学金3228.7万元。按照资助资金分担比例,市级财政同时履行本级教育支出责任,目前已落实学生资助市级配套资金1572.6万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27.9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118.6万元、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634.4万元、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691.7万元。

此外,我市财政一方面继续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另一方面继续将高校大学生服兵役助学金纳入资助保障范围,持续推进落实教育资助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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