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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腾房难 法官妙解纷


本报讯(孙丹丹)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帮助某公司排除妨害,依法收回被“占据”的房屋,真正做到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河南某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与余某(已去世)、周某(70岁)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上诉人周某、余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如下:上诉人认可争议房屋的使用权归地产公司,地产公司允许上诉人使用争议房屋至2022年7月15日,期满后,上诉人将争议房屋交还给地产公司,如未交付,地产公司可按本协议申请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审调解书生效履行期限届满后,上诉人未按协议履行,7月19日,地产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商城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被执行人周某,年岁较大,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后,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了解到老人有多名子女,腾房后并不影响居住,便告知其应尽快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交还房屋,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周某仍不为所动,考虑到年龄原因,承办人未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同时承办人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子女,向其说明相关执行情况,讲明若不履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责后将会给后代带来很多不利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的子女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主动做老母亲工作,化解心结。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某提出在居住期间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承办法官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商谈,在腾房时给予其适当补偿,以保障被执行人的权益。最终在法律的威慑、子女的劝说下,老人同意腾空房屋并交出钥匙。

腾房当天,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查看腾房现场,当场办理手续。至此该地产公司与周某的排除妨害纠纷一案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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