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连合)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推进“减量控大”和夏季道路交通违法整治百日行动,近日,明港交警在持续开展路面巡逻管控工作时,查处一起准驾不符还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明港勤务大队民警在S333省道平桥区兰店乡路段巡逻执勤,在对一辆由西向东行驶、满载石子的车牌号为豫QF0××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胡某兴构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且其所驾货车涉嫌超载。经查,豫QF0××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胡某兴,男,32岁,平桥区王岗乡某某石村某某西村民组人。准驾车型:B2,驾驶车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系准驾不符。经S333省道超限站进行过磅称重,豫QF0××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49吨,实载97.8吨,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相关之规定,明港勤务大队对胡某兴的超载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和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
在此,明港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使用伪造或准驾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仅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货车超限、超载运输不仅严重损坏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更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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