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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策:好家风滋养幸福家


本报记者 马迎春

黄明策有个崇尚文明、积极进取、相亲相爱的幸福家庭:夫妻爱岗敬业、事业有成,女儿热情文明、乐观上进,老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这个和谐文明的家庭赢得大家的一致赞美。

自1988年到平桥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黄明策始终牢记法官崇高使命,坚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近3年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其中大要案件30余件。在办案过程中她注重人文关怀,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

黄明策的爱人刘传国在平桥区检察院工作,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成绩突出。2018年,他所带的科室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五星级政法团队,被市检察院授予红旗团队。

由于黄明策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案件多、任务重,经常加班加点,照顾家庭的时间相对较少。对此,刘传国总是理解与支持,从无怨言。

父母的言传身教是孩子最好的“教材”。为给女儿提供一个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夫妻俩一方面洁身自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品位;另一方面,率先垂范,时时刻刻为女儿作榜样。多年来,一家人在生活上始终追求淡泊,不慕新潮,不摆阔气,勤俭节约。

同时,夫妻俩还十分孝敬家里的老人,这让女儿很受感染。2004年,自黄明策的父亲去世后,其母就同黄明策一家人共同生活。在此期间,黄明策的母亲突发脑梗住院,夫妇俩不仅全力照顾好母亲,同时还能很好地兼顾工作,不让工作受到家庭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夫妻俩对待双方父母不仅仅在生活上予以照顾,家中大小事也征询他们的意见,让他们感受到尊重。

在夫妻俩的言传身教下,女儿文明礼貌、乐观大方。三代人同住的十几年来,从未红过脸。一家人用爱和实际行动践行着家庭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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