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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全方位营造尊重和关爱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11月1日设立为“信阳企业家日”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9月1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信阳企业家日”。

企业家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特殊要素资源,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源泉。市政府在“关于提请设立‘信阳企业家日’的议案”中提出,为筑牢我市实体经济的根基与优势,全方位营造尊重、理解和关爱企业家的浓厚氛围,提振全市企业家发展信心,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特提请将11月1日设立为“信阳企业家日”。

2018年11月1日和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相继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两次高规格座谈会召开以来,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圳市、长沙市、温州市、无锡市、厦门市等外地省市和我省濮阳市、鹤壁市、南阳市等地先后设立企业家日(企业家节)。除南阳企业家日为5月18日,其余省市都将企业家日定为11月1日。鉴于11月1日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有着特殊的意义,因此,我市也将“信阳企业家日”设在11月1日。

在“信阳企业家日”期间,我市拟重点组织信商大会、企业家表彰,集中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用满满的“仪式感”致敬企业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举办企业家高峰论坛;建立企业家与市主要领导面对面对话交流机制,倾听企业家的心声与需求;开设“美好生活看信阳”观摩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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