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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8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条例(草案)》拟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推动解决政务服务工作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逐步实现‘在政务上提速,在便民上提效,在利企上提质’目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但是,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服务改革进程和水平。为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推动解决政务服务工作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同时,为把前期工作中所取得的一些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固化,制定《条例》极为迫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桂荣介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落实“1335”工作布局、为全力塑造“美好生活看信阳”品牌提供更加有力的政务服务环境保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增加《条例》为今年审议项目,由法工委牵头成立了起草工作专班,加速推进,确保今年完成审议目标。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序推动《条例》起草的各项工作。经实地调研、征求意见、修改等程序,形成了《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共分六章三十六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务服务建设,第三章政务服务办理,第四章政务服务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注重针对问题立法,通过立法破解实际存在的问题。如针对责任不清问题,《条例(草案)》明确了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针对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部门办理问题,有相应条例对此加以明确,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条例(草案)》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如我市组建“红色店小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一对一”服务的服务模式,在《条例(草案)》中有相应规定。《条例(草案)》还前瞻谋划创新举措,全面推进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不审批”,24小时自助服务向村(社区)、商场、银行等场所延伸,为免申即享,涉企政策精准推送、秒兑等明确了创新路径,一系列创新举措为重塑我市政务服务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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