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迎春)“我们还以为要等十来年后贷款还完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没想到现在房子在按揭贷款还款期内也能正常办证。知道这个好政策后,我们第一时间过来,很快就办理了,真好!”昨日,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刚办理完“期转现”业务的廖先生激动地说。
据了解,期房是指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在施工阶段就推向市场销售。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俗称“期转现”)是指个人住房贷款从办理开始至贷款发放后,银行为将来取得物权而把债务人预购的期房进行抵押权预告登记,待房屋建成后,将债务人的商品房进行房屋抵押权登记的行为。
为切实转变政府服务职能,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便购房业主快速办理“期转现”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开设“期转现”专窗试点过程中,加大探索、持续优化,如今已全面实现“期转现”进入“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办理,切实提高了办证实效。截至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为市中心城区购房业务办理“期转现”业务约330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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