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晓涛)“听说房子在按揭贷款还款期内也能正常办证,我们马上就来了。我们之前一直以为要等10来年后贷款还完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没想到现在政策这么好,来了就办了!”近日,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完“期转现”业务的廖先生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据了解,“期房”是指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在施工阶段就推向市场销售。“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俗称“期转现”)是指个人住房贷款从办理开始至贷款发放后,银行为将来取得物权而把债务人预购的期房进行抵押权预告登记,待房屋建成后,将债务人的商品房进行房屋抵押权登记的行为。
近年,我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较为平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量逐步增多,“期转现”业务办理一直是市民关心,市委、市政府关注的民生事项。为切实转变政府服务职能,解决好群众“急、难、盼”问题,方便购房业主快速办理“期转现”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开设“期转现”专窗“试点”,加大探索、持续优化,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现如今已全面实现“期转现”进入“一窗受理”综合窗口予以办理。
截至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为市中心城区购房业务办理“期转现”业务330余宗,解决了广大市民的办证需求。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创新思路、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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