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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得补3320.5万元


我市上半年得补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位居全省第一

本报讯(记者 马迎春)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公布了各省辖市(示范区)2022年6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我市得补生态补偿金813万元,位居全省第二。1至6月份,我市共得补生态补偿金3320.5万元,位居全省第一,比第二名周口市多1845.5万元。

据悉,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夯实各地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省于2020年3月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依据“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辖市空气质量和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情况,综合计算PM2.5、PM10月均浓度和 PM2.5、PM10月均浓度同比改善率4项考核指标,对各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生态补偿或扣缴。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空气质量全域二级达标目标任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贯彻“天道酬勤、精细科学;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的工作思路和“0.1微克必争、一刻也不能放松”的管控理念,采取有力有效的管控举措,很大程度上扭转了1月份指标偏高落后的不利局势,3月中旬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抢”回全省第一。第二季度我市继续发力,空气质量各项主要指标持续稳中向好。6月份,我市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7%;PM10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4%;综合指数为2.476,同比改善11.9%;优良天数达到21天,为实现空气质量全域二级达标奠定了坚实基础,擦亮了“美好生活看信阳”的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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