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春玉)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调解员潘煜收到一面当事人寄来的锦旗,对诉前调解团队的人民调解员潘煜热情耐心、释法明理的办案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告邓某与被告左某是多年好友,2016年左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邓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2020年6月9日经两人共同对账后,左某尚欠邓某本息共计110万元。邓某经多次催要,左某仍未还款,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由立案庭立案后先行流转至诉前调解团队,分至调解员潘煜手中。因涉案数额较大,调解员潘煜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询问案件事实,左某对案件事实并无异议,并表明当下实在没有经济能力偿还欠款。
在了解当事人及案件基本情况后,调解员潘煜本着圆满化解纠纷、不损害双方利益且能修复好友关系的原则,将双方共同约至法院进行诉前调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不断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签完调解协议后,邓某由衷地说:“多亏有法院,我多年的烦心事得到了解决,诉前调解不仅省时、省财,而且效率高!”
浉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秉承司法为民宗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力求通过调解化解纠纷,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让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感受到法院的温度。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