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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5月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熊开程、陈延虎、严谨、李高岭和秘书长王占锋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5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草案)》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

谢天学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经集体审议后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同依法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是我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作为监管主体,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决定要求。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要切实承担起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餐饮浪费行为的通报惩戒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要带头落实决定各项措施,在社会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市各级人大要加大对两项决定的宣传力度,持续跟踪监督决定落实情况,进一步总结好实践经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侯钦东、张新中、刘英旭,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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