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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用问答(之一)


动物防疫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1.动物,即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家畜家禽,包括猪(含家猪与野猪杂交后代),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12种传统畜禽和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16种特种畜禽。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各种实验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伴侣动物、水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捕获的野生动物。

2.动物产品是指供食用、饲用、药用、农用或工业用的动物源性产品,包括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3.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

4.动物防疫,包括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动物防疫方针是什么?

“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

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哪些动物防疫责任?

生产经营者应当按要求做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一是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二是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三是饲养种用、乳用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四是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五是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六是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七是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八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九是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十是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责任。

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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