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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药店“哨点” 筑牢疫情防线


罗山县市场监管局发挥零售药店监测预警作用保障群众健康

本报讯(潘 广 杨 梅 岳宗逵)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近日罗山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面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监测预警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坚持“防”字为上,强化零售药店“哨点”作用。该局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零售药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的监管。要求药店停售退烧药、止咳药,停售有抗病毒、退热功效的中成药,对消炎药、感冒药的购药者进行实名制登记;督促药店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查验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场所通风消毒及从业人员体温监测工作。

坚持“细”字着力,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该局面对疫情形势的复杂多变,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细化、再落实。与全县148家药店签订了《罗山县药品零售企业药械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针对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向全县零售药店发放了《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明白卡》,并签订了《进口货物疫情防控承诺书》。成立专项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消炎感冒类药品销售登记情况等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坚持“严”字当头,保障防疫药械质量安全。该局以感冒药品、医用口罩等药械产品为重点品种,以进货、储存、销售情况为检查要点,从严从快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械产品、是否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是否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销售记录等,严格规范药械经营环节的购进、储存、销售管理,确保防疫相关药械产品来源合法、储运合规、信息可溯、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及相关单位180余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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