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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相关方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李 浩)3月7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市出台了《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2022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的目标任务,重点目标任务与“十四五”发展目标,全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十四五”时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按照《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我市每个街道要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每个县区建成1所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乡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全面推广“戴畈模式”,30%以上的村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到2025年,60%的乡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转型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0%的村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据悉,此次,我市在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和财政补贴政策上实现了很多突破。在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标准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方面,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标准从过去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提高到不少于0.2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由过去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提高到每百户不低于50平方米,老旧小区配建面积由过去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提高到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在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方面,自建房每张床位建设补贴由过去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租用房每张床位建设补贴由过去的700元提高到1000元;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超过总床位数55%,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收住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元、80元、100元的运营补贴。在新增民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方面,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参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运营补贴标准执行;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社区(村)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等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建设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参照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建设、运营补贴。在新增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补贴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按照一至五星五个等级,分别给予取得相应星级的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0.5万元、1.5万元、2万元、2.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照一至三星三个等级,分别给予取得相应星级的社区(村)日间照料中心0.5万元、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同时,为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此次我市还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具有我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我市辖区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高龄、失独三类居家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50元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困老人不重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除此之外,《方案》还对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打造高品质的养老示范基地等工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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