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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贵华:不惧生死勇救3名儿童


1996年2月3日,云南省丽江、迪庆交界处发生7级大地震。23年过去了,在这段难以磨灭的记忆中镌刻着一位英雄的名字——和贵华。生死瞬间,他用年轻的生命从倒塌的房屋中抢救出3名儿童,自己却壮烈牺牲。 和贵华,纳西族,中共党员,1964年11月出生,1982年7月从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现丽江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一级警司。 14年从警生涯,他出生入死,常年超负荷地忘我工作,特别是担任刑警队长后,不顾身患疾病,顽强地带领民警同犯罪分子英勇斗争,多次破获重大刑事案件,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做出了突出贡献。他领导的刑警队连年被评为先进集体,他个人曾荣立三等功,还被人们誉为“神探”。 1996年2月3日晚,和贵华到丽江县大研镇五台村调查一起重大案件。19时许,和贵华正在一位村民家了解情况。突然间,大地猛烈震动起来,房屋不断颤抖,围墙纷纷倒塌。 “地震了!”和贵华凭着职业养成的敏捷反应,迅速跨越到院子中的安全地带。村民也纷纷往院子里跑。和贵华猛一回头发现,在屋子里玩游戏的3个小孩不知所措,吓得哇哇直哭。没有片刻犹豫,和贵华转身就向屋里冲去,双手搂挟着两个小孩,顺势甩到了院中。此时,房屋正加速倾斜。 面对死神的威胁,和贵华没有任何迟疑,转身又冲向屋里去抢救最后一个小孩,周围的群众惊呆了,大声叫道:“别进去,房子倒了!”和贵华义无反顾,冲进屋里,一把将小孩搂到怀里,用身体挡住纷纷滚落的瓦片往外冲,可刚迈出两步,伴随着一声巨响,两层楼高的房屋倒塌了,和贵华本能地弓腰把孩子护在自己的身下,倒塌的梁柱无情地砸在他身上,顷刻间,他被埋在废墟之中。 村民们呼喊着和贵华的名字,冒着余震危险,搬走瓦砾,挪开柱子,把和贵华抬了出来。在他身下的孩子安然无恙。和贵华则口吐鲜血,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遇到危险,别人可以退,我们人民警察不能退;即使需要我们去牺牲,我们也要勇于献身。”这是和贵华曾经跟战友说过的话,他用英勇举动实践了自己的誓言。 1996年3月7日,和贵华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被云南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1997年,和贵华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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