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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


本报记者 杨长喜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是日益凸显的重大民生问题。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雷咸良等把关注点聚焦到了农村敬老院建设上,帮助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

雷咸良代表建议,应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创制,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探索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新型农村养老模式,推进农村养老院建设,重点利用村级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托老所等养老设施与农村卫生院进行就近合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思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市、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和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强化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业中的主导责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市民政局是该建议的主要承办单位。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市民政局以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着力提高农村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我市对现有社会福利中心等县级供养服务机构进行了建设和改造,满足县域内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照护需求,目前已有7个县(区)率先完成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改造,2个县正在加快建设。2019年起,我市连续三年将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转型发展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截至2021年底,全市167所乡镇敬老院完成改造提升,占比96%;同时,加大护理型床位配比,2020年、2021年,全市新增4500余张护理型床位。同时,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农村敬老院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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