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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期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


●全市有19家守信企业、6名守信自然人上“红榜” ●44家失信企业、27名失信自然人上“黑榜”

本报讯(记者 李亚云)2021年12月31日上午,我市2021年第二期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在市新闻发布厅举行。此次诚信建设“红黑榜”名单由市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发布,包含19家守信企业“红榜”名单、6名守信自然人“红榜”名单、44家失信企业“黑榜”名单和27名失信自然人“黑榜”名单。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红黑榜”发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自行制定所辖行业的发布标准,围绕企业信用情况、产品质量、环保信用情况、企业纳税情况、建筑企业信用情况、企业对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情况(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重点内容,对企业、单位、个人进行信用评价,将诚信者列入“红榜”,违法失信者列入“黑榜”。

对列入诚信“红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守信激励,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社会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在企业和个人贷款、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和激励,使守信者受到推崇,处处受益;对列入失信“黑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失信惩戒,给予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度;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其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及产品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等惩戒措施,使失信者受到压制,处处受限。

据了解,我市自2017年3月实施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以来,坚持“红黑榜”集中发布制度,不断完善发布工作机制,发布影响力不断扩大,应用逐步深入。截至目前,共发布了7次“红黑榜”名单,参与发布“红黑榜”的单位达17个,涉及20个领域,累计发布守信“红榜法人”165家、“红榜自然人”12名、失信“黑榜法人”94家、“黑榜自然人”122名。

诚信既是完善市场体系、共建诚信信阳的迫切需要,也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舆论引导机制。

(“红榜”“黑榜”名单详见本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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