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1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根据《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我市将突出三个“一部分”,推广智慧停车“两化”,破解停车难题。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霞介绍,今年10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进行一审。一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城区常住人口增至100多万,汽车保有量增至24.6万辆,停车位总需求约27.06万,缺口近15万,停车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停车管理中还存在着体制机制有待理顺、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停车设施有待加强、智慧管理有待提升等问题。后经多次修改、征求意见等程序,28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该管理条例。
王霞介绍,《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着力破解停车难题。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三个‘一部分’”,即增加总量供给,新建一部分停车场;充分利用现有存量,激活一部分停车场;发挥停车场的资源属性,市场化一部分停车场。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智能化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推广电子收费,推广智慧停车智能化、信息化,推动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对各类停车信息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全市一张网,有效整合停车资源。
《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也是一部惠民生的法规。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民主立法,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在立法过程中首次就群众关注的事项进行了听证,并首次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立法直通车”渠道征求意见建议。法规也在竭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停车需求,使制度规定更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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