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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67件废止 8件需要修改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最新一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结果显示,24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67件规范性文件废止,8件文件需要修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障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对2021年9月30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1999〕33号)等24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信政〔1999〕37号)等67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政办〔1999〕133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凡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已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凡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12月7日起6个月内,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报市政府按程序印发,逾期自动失效;对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凡未列入保留或修改目录的,一律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确需继续执行的,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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