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 蕾)缉查布控系统因对车辆的车牌、车型及所有人信息具有自动比对、筛查的功能,目前已逐渐成为打击假牌、套牌等“隐形违法”的利器。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公路巡警大队了解到,近日该大队通过深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的工作效能,成功布控并处理了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月7日,公路巡警大队执勤人员在筛选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违法监控记录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FT727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型与号牌登记信息不符,执勤人员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号牌“鄂FT7273”登记信息为一辆重型栏板货车,与违法车辆车型明显不一致,该车辆有套牌嫌疑。工作人员遂将该车标注,并通过其行驶轨迹开展比对工作。
经执勤人员比对核查,发现该车在6月6日20时51分许途经312国道922公里卡口处时,车牌号为鄂FTW273,而在6月7日零时23分再次通过312国道922公里卡口处时,其车牌号变为鄂FT7273,其中数字7与车牌其余号码有明显区别,该车辆有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嫌疑。经上报批准后,执勤人员立即将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布控到缉查布控系统。
12月23日,该车驾驶员孙某某到公路巡警大队接受违法处理,并对自己为了在行车期间躲避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拍照,将驾驶的鄂FTW273重型半挂牵引车号牌用数字贴粘贴成“鄂FT7273”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公路巡警大队已依法对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人孙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因在一个周期内计满12分,下步还将面临驾驶证准驾车型降级的惩罚。在得知处理结果后,孙某某懊悔不已,悔之晚矣,表示自己以后一定引以为戒,守法行车。
信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车牌是机动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汽车行驶情况,识别、查找交管信息的“账号”。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对涉牌、涉证类严重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也要遵纪守法,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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