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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汉斌:为救落水群众献出生命


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楼的南侧,有一条穿过市区的河流,名叫“湛河”。20年前,年仅38岁的葛汉斌在这条河里,为抢救落水群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葛汉斌,河南省商城县人,汉族,高中文化。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机动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三级警督。 1999年7月15日16时许,平顶山市天使集团职工陈国民带着女儿在交警支队附近的河岸游玩,为打捞女儿的一只鞋子,不慎落入水中。时值湛河汛期,水位上涨,上游的白龟山水库正开闸放水,陈国民很快被激流冲到新华路桥东侧的橡胶拦水坝。 16时10分,时任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葛汉斌接到市公安局110指令,称交警支队南边的橡胶坝有人落水。接到指令后,葛汉斌大步冲出位于一楼的办公室,一边跑一边甩掉身上的衣服,到岸边后纵身跃入水中,向落水者游去。 在橡胶坝坝底,葛汉斌同激流展开英勇搏斗,奋力搜寻落水群众。但他被河里的漩涡卷来卷去,逐渐体力不支,最终被卷入河底。由于无法靠近激流中的漩涡,随后赶来的支队民警和其他救援力量在河两岸扯起长绳,拉着绳子跳入水中进行搜救。当葛汉斌被托出水面时,他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葛队长出生在长江边上,水性很好。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橡胶坝底下有漩涡呢?是救人的本能推动着他义无反顾地跳进河里。”曾和葛汉斌共事的民警赵彦伟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如果他遇到漩涡时及时后撤,是有生还希望的。但他没有,反而扑向更深处的漩涡。”

葛汉斌生前所在的机动大队承担着市区交通巡逻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大型活动交通警卫等任务。面对生死关头、危难时刻的一次次考验,葛汉斌选择忘记个人生死得失,永不懈怠地为人民服务。 1995年12月2日凌晨,一辆从郑州开往南阳的大客车栽进路边两米深的水塘。葛汉斌和8名队员将49名落水乘客从冰冷刺骨的深水中救上岸。葛汉斌被冻得浑身乌紫,手脚不听使唤,讲话直哆嗦。因为他的突出表现,市公安局为他荣记个人三等功。 1996年1月14日清晨,一辆长途客车因避让抛锚车辆坠入水塘,葛汉斌带领队员从零下5摄氏度的冷水中打捞出近十万元的货物。支队原计划为他请功授奖,但被他婉拒,主动把机会让给了其他队员。 葛汉斌198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交通管理执勤执法第一线,创造了一流的工作业绩,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1999年8月24日,葛汉斌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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