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交通秩序整治标准(试行)


一、整治目标

按照2021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的有关要求,积极响应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坚持对标达标、精准创建,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理顺执法体制、明确执法主体,全面开展精准勤务、宣教结合、疏堵并举等综合性措施,着力解决乱停乱放、时段性拥堵,违章行驶、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市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为群众创造文明、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2.无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3.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4.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5.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率达到70%以上;

6.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

7.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

8.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9.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保持干净;

10.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公共服务用车不规范停放等,切实扭转沿街街道道路当停车场的陋习。

三、整治任务

(一)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专项整治行动

1.常态化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整治路沿石以下车辆逆向停车、不按泊位停车和私家车占用出租车、公交车停车位等乱停乱放、挤占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等行为。

(未完待续)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