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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解决停车难停车乱


《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目前已经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一审的《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不妨来看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对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作出哪些规定。

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市司法局局长徐晓在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中提出,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现有常住人口近100万人,汽车保有量约24.6万辆,停车泊位总需求约为27.06万个,现有停车位与之相比约有14.8万个缺口,供需矛盾突出,停车难、停车乱成民生痛点。

对于停车场规划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应会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停车场用地供应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可以合理利用道路、广场等地上、地下空间以及公共绿地、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政府可通过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为了夜间停车难的问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小区,其周边道路具备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城管部门应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在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道路临时停车方案,设置时段性停车位。对于停车场的收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结合的形式,对于采取前两种定价方式的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停车场计费方式可采取计时或者计次,同一停车场应当采取一种计费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对某些小区停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现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作出规定:按照规划配建的车位、车库不得只售不租,未出售或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并采取多种形式租赁。此外,《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还对非机动车的停放也设置了专门的章节。

针对我市停车场建设,市民可拨打电话0376-6366015,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xyrdfgw@126.com,或者是直接写信邮寄至市行政中心1号楼1327室,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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