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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发生多起车辆着火事件,消防部门提醒——

定期检查保养 防止“带病”车上路


本报讯(记者 周 涛 实习生 何婧雯)10月20日22时11分,固始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固始县成功大道有一辆轿车突然着火,无人员被困,急需救援。接警后,大队立即调派新二街消防站指战员前往救援。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着火,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指挥员立即命令警戒组加强现场警戒,安全员对救援现场进行评估检测,灭火组占据上风方向实施扑救。经过近10分钟的紧张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因火势较大,车子最终被烧成了空壳。

10月23日12时14分,光山县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光山县槐店乡大广高速2263处附近有一辆轿车着火,无人员被困。接警后,光山大队立即出动消防员赶赴现场救助。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轿车车身底部正在燃烧,立即使用水枪对火势进行压制,12时45分现场处置完毕。

消防人员经询问报警人车辆起火经过,得知司机在行驶中发现车头冒烟,刚把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时明火已经猛然窜出,只好弃车远离。火灾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近期车辆着火事故频发现象,消防部门提示:驾驶员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况,车主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检查,特别是老旧或出过事故的车辆,应该定期做好线路等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车上路。同时,要对电线、油管等部件定期检查更换,保持干净,随车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设施,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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