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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部地方性红色资源保护法规在信阳落地

我市红色资源保护 将“有法可依”


本报讯(记者 马依钒)昨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7月30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该条例公布实施后,将成为全省首部地方性红色资源保护法规,我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将随之走上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轨道。

信阳是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核心区域,创造了“28年红旗不倒”的革命奇迹,红色文化丰厚,红色资源丰富。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现遗存革命纪念地和革命历史遗址达709处,批准的革命历史文物保护单位215处,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4处、省级5处,市级19处,革命文物数量占全省的80﹪以上,各类红色资源已成为我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发展红色旅游的主阵地。

红色资源是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但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原因,我市部分旧址存在年久失修、安全隐患较多、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强对我市红色资源的保护非常重要,也十分紧迫,自去年底以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力推进我市红色资源保护法规的起草、提交审查等相关具体工作。

据了解,《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制定的主要目的是充分保护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坚持在活态保护中适度利用,稳妥推进红色资源保护性开发。该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建立红色资源名录管理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了保护利用规划、原址保护、工程建设与作业要求等相关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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